1、集中供气在乙炔气瓶、氧气瓶通过调压器向汇流排充气间,应设置防爆排风系统和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控制系统。
2、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应采用普通玻璃。
3、气体汇流排系统须合理地设置回火保险器、气阀、逆止阀、减压阀、滤清器、事故排放管。
4、气瓶间属于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氧气、乙炔),应设置泄压设施。
5、二氧化硫气瓶间、氮气站为甲、乙类仓库,应设置为地上式,耐火等级为一、二级,防火间距、电气防火防爆的措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积比值:乙炔应≥0.200。
7、厂区和车间架空氧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中附表2.1的规定。
8、厂区和车间架空乙炔气管道与其它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GB16912-1997《氧气及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9、乙炔气瓶须在直立位置上汇流,与汇流排连接并供气的气瓶,其瓶内的压力应基本相等。
10、氧气汇流排间可与气体汇流排间毗连建造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一建筑物中,但应以无门、窗、洞的防火墙相互隔。
11、气体汇流排间的主要生产间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4m。
12、气体汇流排的布置,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气体汇流排应直线布置,不得拐角布置;双排布置时,其净距不宜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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